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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大厦二手房(创业大厦二手房价格)

更新时间: 2021-10-08 14:22 作者: 牛住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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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647股票简称:任栋控股公告号。 2020-081

任栋控股有限公司召开会议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会议:任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日期和时间:

(2)网上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336025、9:30-11:30、1: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 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记录日期:本次股东大会记录日期为2020年9月9日。

7.与会者:

(一)记载日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者其代理人。

下午备案日收盘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股东代理人无需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郑达中心北塔3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及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查看《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议案一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投弃权票。

第三,提案代码

四.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注册时间和地点

(2)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郑达中心北塔30楼董事会办公室。

2.注册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奖品

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皓


联系电话:010-57808558


联系传真:010-57808568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拟与关联方及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不能成功设立、各合伙人未能按约定出资到位、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相关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仁东资产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拟与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基金”)共同作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仁东资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对本次拟设立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为100万元人民币。仁东资产将以自身资产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对任何与该合伙企业相关方及相关债务承担担保、借款等责任,亦无需承接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或相关资产。


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最多为四十八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原有限合伙人可进行份额转让,以引入其他有限合伙人,仁东资产管理(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资产”)放弃该等拟转让的有限合伙权益的优先购买权。


本合伙企业拟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构成,仁东资产有权提名1名。仁东资产作为非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根据基金实缴资金乘以1%收取基金事务报酬费。


该合伙企业将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5月27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或“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协议”)。双方自愿结成全面的金融市场战略伙伴关系,共同推进业务发展,拟合作设立产业基金,总规模50亿元,首期规模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052号《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仁东资产管理(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资产”)拟与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基金”)共同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五矿仁东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仁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集团”)及其子公司北京仁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实业”)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人。投资基金主要投资范围为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仁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仁东”)之控股股东,且仁东集团实际控制人霍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仁东实业为仁东集团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方共同投资情形构成关联交易。五矿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0年8月26日,仁东资产、五矿基金、仁东集团及仁东实业签署了《五矿仁东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相关方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关联董事霍东、赵佳、刘长勇、孟湫云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一、基金管理人


名 称: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4日


营业期限:2018年04月24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BN3MXH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3层313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议咨询、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矿基金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登记日期:2018年6月26日,登记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号:GC2600031443。


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仁东集团及霍东先生以及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且并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普通合伙人二


名 称:仁东资产管理(青岛)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长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2日


营业期限:2020年07月0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TDW6X54


住 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36号创业大厦706-3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均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仁东资产管理(青岛)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有限合伙人一


名 称:仁东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东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6日


营业期限:2019年01月16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GTGC4W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18号2号楼二层A2152


经营范围:演出经纪;互联网信息服务;房地产开发;出租商业用房;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矿产品(经营煤炭的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通讯设备、燃料油、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塑料制品、电子产品;供应链管理;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仁东集团股东为霍东持股比例99.9%,方氧源持股比例0.1%。


关联关系:仁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海科金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北京仁东之控股股东,且仁东集团实际控制人霍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方共同投资情形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指标:仁东集团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38.29亿元,净利润3121.54万元,净资产为12.05亿元。


拟投资规模:仁东集团作为投资人,拟出资5亿元参与投资本投资基金。


(四)有限合伙人二


名 称:北京仁东实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湫云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02月16日


营业期限:2009-02-16 至 2029-02-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510512X3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院3号楼1至24层101号4层442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通讯设备、燃料油、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仁东实业为仁东集团全资子公司。


关联关系:仁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海科金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北京仁东之控股股东,且仁东集团实际控制人霍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仁东实业为仁东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方共同投资情形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指标:仁东实业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11.32万元,净利润3.3万元,净资产为6亿元。


拟投资规模:仁东实业作为投资人,拟出资5亿元参与投资本投资基金。


三、投资基金情况


基金名称:五矿仁东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东资产管理(青岛)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仁东集团及其子公司仁东实业


目标规模:10.0101亿元人民币,其中五矿基金认缴出资1万元;仁东资产认缴出资100万元;仁东集团认缴出资5亿元;仁东实业认缴出资5亿元


基金期限:基金的期限为7年,其中投资期为5年。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延长存续期限。


投资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基金协议的主要条款


7.1合伙企业的管理


7.1.1本合伙企业管理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资金托管


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将委托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托管机构对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实施托管,以确保本合伙企业资金的安全。


8.4有限合伙人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


8.4.1有限合伙人(下称“转让方”)拟转让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8.4.2仁东资产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放弃该等拟转让的有限合伙权益的优先购买权,除仁东资产管理(青岛)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合伙人对该等拟转让的有限合伙权益在同等价格和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数个合伙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由该等合伙人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如协商不成,则该等合伙人应按各自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比例进行分配,共同购买拟转让的有限合伙权益。


8.5普通合伙人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


8.5.1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8.5.2约定除外)。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除名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8.5.2经合伙人大会同意,仁东资产管理(青岛)有限公司可向其关联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并配合该等转让。


9.1投资范围


9.1.1本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为: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9.1.2本合伙企业资金闲置期间,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


9.1.3本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金融科技(包括区块链、法定数字货币等)、半导体、社交电商等领域的拟上市优质企业或资产的股权等。


9.5投资决策


9.5.1投资决策委员会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项目投资及退出的决策机构,对投资的立项、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形成决策方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其中包括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2名,仁东资产管理(青岛)有限公司委派1名,有限合伙人仁东集团有限公司委派1名,北京仁东实业有限公司委派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本有限合伙存续时间相同。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主任委员由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负责召集与组织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总结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评审意见和组织审议表决等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重大项目投资、项目退出、资本运作及其他影响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作出决策和建议。对于应上报投资决策委员决策的事项需要由全体具有表决权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五分之四以上(且同时包括仁东资产管理(青岛)有限公司委派壹名委员)表决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不代理或代表合伙企业。


10.1分配


10.1.2分配方式


针对合伙企业于存续期内取得每一项目投资现金收入,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后90日内或合伙人会议同意的更长期限内,按照本合伙协议收益分配的规定进行分配,项目投资现金收入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制订分配方案并按本协议约定实施分配,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用于项目再投资。本基金为平层基金,所有合伙人(包括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仁东资产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承担相同的风险和收益。项目投资现金收入具体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一)返还所有合伙人出资


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该投资项目的本金。若单个投资项目现金分配未能使全体合伙人收回其实缴出资额的,则由下一个退出的投资项目现金分配来弥补全体合伙人未收回的实缴出资额,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再执行下一分配步骤。


(二)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直至该等分配额达到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优先收益。全体合伙人的优先收益是指就全体合伙人每日实缴出资额扣除其根据前款分配的金额后的余额,按8%/年收益率(单利)计算得出的相当于利息的金额(按一年365天计算),起始时间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之日(实际出资之日为该合伙人出资实际支付至募集资金账户之日)计算。


(三)超额收益


完成前述两项分配后如有剩余利润,则每位普通合伙人提取剩余利润的10%作为绩效分成;剩余利润的80%,各合伙人按其实缴比例进行分配。


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基金收益分配的参考标准,并不保证业绩比较基准对应的回报能够实现,本基金的收益与标的项目股权投资收益挂钩,存在不确定性。


10.2临时投资收入的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临时投资现金收入在有限合伙企业清算前不进行分配,临时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均可按照本协议约定在投资期内继续进行项目投资。


10.3亏损和债务承担


10.3.1合伙企业的亏损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10.3.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1.1合伙企业的费用


11.1.2管理费


(1)本基金在存续期内根据基金实缴资金乘以管理费率(1%)支付基金管理费,于基金备案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收取第一年管理费,通过托管行划付给基金管理人。此后,在上一年管理费收取后的12个月内,按上述比例计提管理费并划拨该年管理费给基金管理人。


11.1.3基金事务报酬费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非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根据基金实缴资金乘以1%支付基金事务报酬费,于基金备案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收取第一年基金事务报酬费,通过托管行划付给普通合伙人。此后,在上一年基金事务报酬费收取后的12个月内,按上述比例计提基金事务报酬费并划拨该年基金事务报酬费给该普通合伙人。


11.1.4托管机构的托管费


合伙企业应根据其与托管机构签订的托管协议,向托管机构支付费用,该等费用计入合伙企业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安排应当根据合伙企业与托管机构签订的托管协议履行。


11.1.5行政服务机构的行政服务费(如需要)


合伙企业应根据其与行政服务机构签订的外包服务协议,向行政服务机构支付费用,该等费用计入合伙企业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安排应当根据合伙企业与行政服务机构签订的行政服务协议履行。


17.3.5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各方签字或盖章,并经上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通过后生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要求正式实施回访制度后,有限合伙人在执行事务合伙人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合伙协议)。本协议签署后,对于后续通过权益转让等方式加入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自其书面确认受本协议约束并签署本协议后,对该有限合伙人发生法律约束效力。


五、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产业基金是公司正常的投资行为,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稳定增长的需求,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不会产生重大财务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金融科技(包括区块链、法定数字货币等)、半导体、社交电商等领域的拟上市优质企业或资产的股权等,因此不易导致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全资子公司仁东资产作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仁东资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对本次拟设立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为100万元人民币。仁东资产将以自身资产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对任何与该合伙企业相关方及相关债务承担担保、借款等责任,亦无需承接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或相关资产。针对有限合伙人拟转让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仁东资产放弃该等拟转让的有限合伙权益的优先购买权。因此,本次投资产业基金事项风险可控,且后续不易存在导致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本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与仁东集团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进行了事前了解,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深化公司与五矿证券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仁东资产作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将以自身资产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整体风险可控。仁东资产对本次拟设立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为100万元人民币,并作为非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收取基金事务报酬费,有利于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有利于深化公司与五矿证券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仁东资产作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将以自身资产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整体风险可控。仁东资产对本次拟设立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为100万元人民币,并作为非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收取基金事务报酬费,有利于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仁东集团及其子公司仁东实业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


2、公司承诺在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不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基金设立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行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


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张军红支付股权转让款4,787.24万元。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5,641.33万元未付。


2020年6月8日,公司与张军红签署《协议书》,约定剩余尾款支付及撤销仲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相关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2020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2020年6月9日,公司根据上述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已向张军红支付第一笔款项6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款还剩余9,641.33万元未付。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度,全球经济受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影响,下行压力加剧,国内经济及社会各行各业均受到不同程度冲击。作为多元金融类上市公司,公司以支付、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管理、互联网小贷为主营业务,立足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提供服务。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2亿元,同比增长115.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9.0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保障生产经营,通过拓展市场规模、创新业务模式、优化服务能力、降低运营成本,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加经济效益。具体如下:


一、积极防疫抗疫,践行社会责任


自发生疫情以来,公司积极发挥金融科技企业优势,率先为社会各界驰援武汉慈善款项提供支付通道;对部分期间境外采购医疗类产品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全额减免支付手续费;为全国3000多家药店提供公司第三方支付解决方案,建设统一资金入账渠道,以“一码多扫”覆盖了多种支付方式,提高支付效率,减少人群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同时,公司把员工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加大疫情防控投入,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鼓励远程办公、线上办公等办公形式。


二、坚持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科技赋能金融,并将金融服务嵌入实体经济各领域,来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公司自产业转型以来,主要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商户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借助金融科技让客户的生产和生活更加简单、便捷。随着互联网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公司将在金融服务中引入了更多科技元素,不断加大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合作利用及自身科研力度,力争成为金融科技领域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三、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营业务


面对疫情冲击和行业竞争,公司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平台合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入股北京众签科技有限公司事宜顺利落地,探索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公司内部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全力推进核心业务拓展,不断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本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27.61万元,同比增长104.22%,实现净利润346.83万元,同比增长119.61%;此外,公司小额贷款业务量和供应链业务量也实现较大增长。


四、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业务质量


报告期内,作为金融科技类上市公司,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推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如通过蚂蚁链等平台开展融资租赁创新业务,借助其链上丰富的客户资源、完善的风控体系以及先进的技术研发水平来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结合疫情防控“无接触配送”的需要,探索无人零售行业,针对无人零售经营特点研发无人零售支付解决方案,专注小额、便民,满足行业多通道、多支付方式、智能结算、灵活分账等业务需求,助力无人零售企业开展数字化经营,提升无人零售端购物体验。


五、加强学习培训,促进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结合新证券法和新规范运作指引等一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新出台的各类行业规范指引,公司认真组织各业务部门、各子公司进行学习培训、互动交流,不断提升全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行业规范意识,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防范经营风险能力与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做优做强、合规发展。


2020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完善金融科技产业链”的战略思路,以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保理、供应链、互联网小贷五大产业板块为核心,紧抓机遇、规范运营、开拓创新,实现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助力中小微企业和商户复工复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霍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及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霍东、赵佳、刘长勇、孟湫云回避表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仁东资产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拟与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五矿仁东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仁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仁东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2020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2020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2020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将制度名称调整为《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下午16: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辉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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