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加盟网 |移动站 广告合作: 全国服务热线: 客服QQ:
当前位置: 首页 > 成功故事 > 学校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学校对于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政策)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58创业网提示多做项目考察!

学校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学校对于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政策)

更新时间: 2021-09-16 18:20 作者: 58创业网 点击次数: 
 川江农夫小地火锅

所属行业: 火锅

品牌源地: 江苏省

公司名称: 

原标题:学校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学校对于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政策)

学校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真的吗?

学校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大学生就业创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对于毕业季,5月29日,省财政厅在福建农林大学举办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活动,列举了我省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具体金融政策,并现场为学生一一讲解。

来看看你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政策。

一、就业扶持政策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助对象:,来自低收入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和有意愿在毕业年度工作和创业的特困人员的大学毕业生,以及残疾大学毕业生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除了明确表示毕业后会继续深造,出国,暂时没有就业愿望的。

补助标准:是每人2000元。

申请材料及程序:大学毕业生所在的大学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提出申请。需提交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有残疾、建立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特殊帮扶支持)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

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助对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名制登记求职、失业、就业的其他高校毕业生。

补助标准:的基准标准是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新技术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给予取得培训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具体标准为每人50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原则上增加幅度不超过20%。

申请材料及程序:向当地社区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了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3.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助对象:首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年份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及其他高校毕业生。

补助标准:的补贴标准不超过150元。

申请材料及程序:向当地社区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了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行政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4.社会保险补贴

补助对象及标准:离校、申请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及程序:向当地社区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户、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5.就业见习补贴


补助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时长为3~12个月。


补助标准:对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其中:对吸纳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单位),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申请材料及程序: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提交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社意外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6.加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就业“红娘”帮扶


服务内容:以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从业人员和创业导师为主体,建立就业“红娘”队伍,结对帮扶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和离校1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帮助其尽快就业、实现脱贫。


经费保障:将开展就业“红娘”结对帮扶,纳入各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范围。 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开展结对帮扶的,给予适当奖补。对人力资源企业等社会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非公职人员结对帮扶促进困难毕业生成功就业的,可给予一次性就业“红娘”补贴。


申请程序: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服务内容: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及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办理其他公共服务。


申请程序:向具有资格的人才代理机构申请


二、创业扶持政策


1.资金支持


创业担保贷款补助对象: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 5 年内的毕业生。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补助标准:个人贷款额度最高 30 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2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15% )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财政部门按基准利率上浮一个点全额贴息。


申请程序: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资格认定,向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申请担保,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


2.培训支持


创业培训补贴


补助对象: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大学生。


补助标准:对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1200元/人。申请材料及程序: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提交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初创经营者培训


补助对象: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EMBA、MBA等高层次进修学习。


补助标准:各地按不超过实际费用 80%且每人不超过 l 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申请程序: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并按其要求提交材料。


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


补助对象:企业新录用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补助标准:给予企业或个人培训补助,基准标准为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技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对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50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毕业年度毕业生补助标准,原则上提高幅度不超过20%。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各地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原则不超过30%。


申请材料及程序: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企业组织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补助对象:企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期限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培训,通过社会化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补助标准:给予企业或个人培训补助,基准标准为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技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对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50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毕业年度毕业生补助标准,原则上提高幅度不超过20%。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各地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原则不超过30%。


申请材料及程序: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新型学徒制培训


补助对象:对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


补助标准: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


申请程序: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3.社保支持


社会保险补贴


补助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闽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补助标准:按实际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申请材料及程序:“先缴后补”,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助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所办企业、个体户(实体、网店)运营6个月以上申请时仍在运营的。


补助标准:申请人在所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5个人(含本人)在所办企业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


申请材料及程序: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创业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


创业带动补助


补助对象: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 含个体工商户 )


补助标准:按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人数,以每人不超过 1000 元、总额不超过 3 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请材料及程序: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提交人员花名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


4.税收优惠政策获得荣誉


毕业年度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创业孵化


创业大本营建设补助


补助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1000 平方米。能提供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办公仓储、后勤服务等公用设施。拥有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管理服务队伍,能为入驻的创业主体提供信息咨询、融资支持、人力资源及商务代理等创业孵化服务。与入驻的创业主体签订协议,场地租金、物业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租金70%,或提供一年及以上免租金服务。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在校大学生及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占80%以上),需吸纳创业主体超过20户以上。农村互联网创业园为农村网商提供网站建设、仓储配送、网络技术等服务,从业人数达到100人以上。


补助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创业就业形势发展需要,适当给予补助。其中:民营基地补助最高不超过50 万元、农村创业园最高不超过10 万元。


申请程序及材料:向当地人社、财政部门申请,并按当地要求提供材料。


省级创业孵化基地


补助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时间1年以上,以创业孵化服务为主营业务。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共享服务空间,有相应的水电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场地租金、物业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场地平均租金的70%,或提供1年以上免租金服务。入驻创业实体达到一定规模,每年新入驻一定数量创业实体,每个创业实体能够带动一定数量的人员就业。其中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项目不低于在孵项目总数的50%且不少于10个。


补助标准:每家50万元


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评审资助


补助对象: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并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参照省内毕业生执行。


补助标准: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经评审后按四个等级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资金扶持。


申请程序:按照省人社厅下发的申报通知,直接通过网络向省人社厅申报。


来源:省财政厅社保处、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学校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十大品牌排行榜

更多+

创业故事

更多+
在线
咨询
在线
留言
关注
微信
APP下载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