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的事情现在大家都很明白,不需要在这里再说明被美国长岛扣押的真实现况波波秀。
现在就是大家想要知道周立波先生赴美被抓波波秀,究竟是犯罪没有,是被美方冤枉,还是真实犯下了不容之罪,这点应该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
周立波先生赴美被涉嫌持抢持毒案波波秀,果然在周私车搜出了枪和毒,但周立波在多次审讯中不承认有错,主要理由是咬定是被它人裁脏,还因某种渗入元素,导致周立波安无结局。
最近据说对周立波要进入第八次审理,之前周立波发了声明,自已称只有冤屈,一切屬假。
对周立波自发的声明告白,是持有相信立场,还是有疑问态度,这是我们每个关注周立波先生的国人需要正确对待和深思理解的大难题。
美国的法律在各个州市,都有各个州市的不同规定,在周立波被捕的美国长岛市,最严格的一条法律就是对庭审中,造假证据是第一的犯罪,仅这条可判刑十年,处罚一定经济数额。
长岛市对交通法律程序,在不违章交通前提下,警察无权拦截行驶车辆,更无权拦车搜身搜车。
但周立波先生行驶中近接警察,被当时执法的两名警察发现,周立波手持手机,因此而跟踪追迹,同时还观察到周的车速时快时慢,几小时后才拦截,查看驾驶证。警察问是否允许搜车,因周不懂外语,而同周同行座任副驾驶窒的唐爽翻译了此话,周点头意思是可以,美警方搜身没有发现异常,可搜车时发现一黑行礼包中有枪枳,并有为量为多的毒品,比时联系了好几个警察将周涉嫌持抢持毒而抓捕,提交长岛法院。大体情况是这样。
但现在的问题是警察占理势,周立波处于被动局面。行驶持手机并没有违章交通,车内的脏物难以摆脱,说內心话,难找出裁脏人人证。如在审判时,无人证便成伪证据。这个罪就落幕于它。
我们希望是周立波先生所言得逞,但毕竟身不由已,在外箱就只能接受外国法律,这点我们无法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