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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创业路(廊坊开发区创业路26号)

更新时间: 2021-09-13 00:20 作者: 58创业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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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廊坊开发区创业路(廊坊开发区创业路26号)

廊坊开发区创业路,创业路600号真的吗?

廊坊开发区创业路,创业路600号

近日,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主城区设立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通告》显示自2021年8月1日起,在廊坊主城区设立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全天24小时限行不合规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其中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车辆不受限行管制。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我市移动源排放污染物治理,有效改善空气质量,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廊坊《关于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的若干措施》号法律等方案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在廊坊主城区设立高排放机动车限制区。现将主城区限制绕行的具体措施公告如下:

一、禁区

廊坊市北环路-东环路(创业路)-南环路-西环路(不含上述道路)范围内的封闭区域。

二、有限的时间周期

一天24小时。

第三,有限的模式

中重型货车、特种作业车。

新能源汽车、军车专用号牌车辆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本通告管控措施的约束。

四.禁区管制措施

(一)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和已深入处理国iv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特种车辆,进入主城区限行区域内的道路,必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证明。

(二)经过国家类排放标准深度处理的中重型货车和特种作业车辆,可在达到淘汰时间节点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合格证明。

(3)不符合上述排放标准和条件的中型、重型货车和特种作业车辆禁止进入限制区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通行证件。

(四)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行证进入禁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并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其他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制区域道路上行驶的货车实施处罚。

(5)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移动源管控措施。

第五,绕行路线

(一)高速公路绕行路线

来廊坊主城区东部的货车,可从东环路(创业路)-京沪高速入口绕行京沪高速,也可从东环路(创业路)-南环路-浪博线-京台高速入口绕行。

从廊坊主城区向西行驶的货车,通过九州入口和万庄入口绕过首都环线高速(卓朗高速)。

来自廊坊主城区南部的货车,在码头入口、东安庄入口绕行京台高速,或转向京沪高速、京津高速。

从廊坊主城区北部来的货车,可以在蔡羽、廊坊入口绕过京沪高速,也可以在万庄入口绕过首都环线高速(卓朗高速)。

(2)国省绕行路线

从廊坊主城区东部来的货车,可经东环路(创业路)北上北京,也可经东环路(创业路)-南环路进入廊坊南部区县。

来廊坊主城区西部的货车可经卓朗引线绕行廊坊主城区,经西环路-南环路绕行S273。

来廊坊主城区南部的货车,可经南环路经浪博线、三路绕行廊坊主城区。

从廊坊主城区北部来的货车,可以绕行G104(彩浪路)-北环路-东环路(创业路),或者G104(彩浪路)-北环路-西环路。

六、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廊坊开发区创业路,创业路6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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