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就业政策宣传资料,惠州市创业补贴:选择惠州市就业政策宣传资料,惠州市创业补贴好吗?
在惠州,如何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如何解决“就业难”问题?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将享受什么样的政策优惠?企业家可以在哪些领域获得政府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如何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有哪些就业渠道?
去年底,《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促进就业九条”)发布后,惠州又发布了《惠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惠州促进就业四条”)。
3月13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省市就业促进政策宣传培训活动,并对相关政策进行现场解读。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15项具体措施,在广东省实施“促进就业九条”。
详情请戳下图:
附全文:
降低社会保险成本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不变。
失业保险率将保持在1%,直到2020年底。
暂停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医疗保险待遇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至2020年底。
继续实施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相结合的政策。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分阶段下调,至2020年底全市平均费率下调30%左右。
下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于2017年按征收标准征收,实施至2020年底。
开展企业用工招聘活动
全市每年组织招聘活动350余场,其中“村企对接”“园村对接”行动30余场。
全市每年组织10余场重点就业企业专场招聘会。
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一般条件:稳定就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支持惠东县、龙门县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购买基本服务成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成功引进农村劳动力,按每人不超过400元的费率给予补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就业企业介绍员工,按每人400元提供就业介绍补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有困难的员工,按每人400元给予就业介绍补贴(本办法执行至2019年底)。
设立就业服务专员
重点就业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就业服务专员,提供就业政策对接和全过程协调服务。
(定义:2000人以上的企业或一次性新录用500人以上的企业属于重点用工企业。)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
“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组织”
国家级:省级奖补5项
0万元省级:省奖补20万元
市级:市奖补10万元
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和扶贫基地建设
主要面向到乡村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市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被市评定为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市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
积极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中小微企业下辖三条:)
将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从1年延长至2年。
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鼓励中小微企业吸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
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不超过其为所招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将就业见习补贴对象扩大至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者见习期满被用人单位留用,按每人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用人单位吸纳困难职工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月不低于200元、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本措施实施至2019年底)。
激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该部分可参照省一图读懂)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稳定就业(服务)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0元给予到基层就业补贴,在粤东西北地区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不超过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2/3给予补贴。
将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
每年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服务活动不少于40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40场。
继续实施惠州市自主扩大招募“三支一扶”计划方案,每年计划招募50名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基层服务。
激励困难人员就业
对就业见习者属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低保对象或残疾人的,见习期间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月500元给予生活费补贴。
对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不超过其社会保险实际缴费额2/3的社保补贴。
对生活困难又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困难职工,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5000元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市在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9300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支出。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将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提高到1万元,范围扩大到返乡创业人员。
将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经营主体),纳入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范围。
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具体操作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制定后执行。
(本措施实施至2019年底)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
大力实施“东江菜师傅”工程,每年培养600人次,带动2000人以上就业创业。
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由毕业学年学生扩大至在校期间学生,毕业前每人可申请一次。
对获得目录中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均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注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
新增培训补助帮扶困难企业职工提升就业技能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符合条件的按困难职工每人不高于1000元给予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
参加培训劳动力属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低保对象或残疾人的,培训期间按每月500元给予生活费补贴,但领取生活费后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本条所列措施实施至2019年底。
【记者】于蕾
【制图】周美霞
【作者】 于蕾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