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律:《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会计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地方性会计法规:《XX省会计条例》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的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会计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过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仅次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会计行政法规制定的依据是《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会计基本法。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布并与2001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会计行政法规通常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