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6号)精神湖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湖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湖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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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消防证具体流程如下:
一、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请函、法人代表证明;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
3、申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4、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5、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6、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7、消防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
二、申报改建工程(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消防设计审核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3、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属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三、除公众聚集场所须安全检查外,其它场所可以通过互联网申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如果被抽中,准备好材料,五日内交公安消防机构办证窗口,公安消防机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未抽中,凭备案凭证办理营业执照。
补充:
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指南:
(一)直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二)通过互联网申请:登陆“××省消防网”“消防办事大厅”,
按下列步骤操作:
1、阅读《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须知》;
2、填写申报人资料(带“*”号内容必填,下同);
3、对照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4、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并打印;
5、提交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