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10年第二批太阳能热水器中标生产企业的通知
皖商建函〔2010〕20号
各市、县(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4月7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继续做好太阳能热水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商建函〔2010〕15号),确认了26家2010年太阳能热水器中标生产企业。
截至4月21日,又有常州盛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太阳能热水器中标生产企业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提交了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现予以确认。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按照皖商建函〔2010〕1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这些企业销售网点的备案工作。第二批确认的2010年太阳能热水器中标生产企业名单如下:
常州盛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皇鹰太阳能有限公司、扬州三超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嘉兴市好太太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灵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家家热新能源有限公司、德威尔新能源(芜湖)有限公司、芜湖双翼机电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奥客隆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力源太阳能有限公司、浙江申豪光能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天韵太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宁市向利太阳能有限公司、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世纪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环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阳光四季太阳能有限公司、常州而今太阳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阳光博士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强进科技有限公司、日照市金典巨能太阳能有限公司、山东旺普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宁吉祥太阳能有限公司。
安徽省商务厅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