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畅 通讯员 王维华 摄影报道
近日,建设街派出所民警接到六起报警,称在“街头拍客”照相馆预存了现金拍照,但如今已经人去楼空,所有工作人员都“蒸发”了。记者联系了街头拍客北京总公司——街头拍客自拍照相馆(中国)推广中心,其工作人员表示,在德州暂无开店记录。对此,律师表示,德州该“街头拍客”店涉嫌诈骗。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照相馆关门,会员傻了眼
市民丁女士曾是新湖北大街“街头拍客”照相馆的常客,在此处拍照数次,对这里很是信任。
在一个月前,丁女士在街头拍客预交了200元预约金,但预约拍照时,该照相馆的工作人员对丁女士的拍照时间一再推脱。终于,丁女士实在等不了,便来店里欲立刻拍照。
到了店门口,丁女士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店门紧锁,屋内空无一人,电话也无法拨通。丁女士猜测,是不是店家跑了?
丁女士告诉记者,“街头拍客”采取的是先交预约金,再确定拍照时间的方式,“像我一样交了预约金还未拍照的人很多,我知道的就有20多个人。有位阿姨竟然交了1000多元。”据丁女士说,这位老人本打算和老伴儿拍一套老年婚纱照,但由于商家“蒸发”愿望落空,钱也找不回来了。目前,所有顾客都无法拨通店家电话,大家无奈之下报警,希望能追回自己的损失。
北京总店称德州并无分店
通过网络记者查询到,街头拍客照相馆总部位于北京,名为街头拍客自拍照相馆(中国)推广中心,是一家主营自拍摄影的企业,在全国各地设有连锁店。
就此,记者联系了该推广中心,其工作人员听后立刻表示,街头拍客在德州暂无开店记录,也无法查询。记者在街头拍客的网站主页搜索“德州”二字,也并无相关信息。
而当记者追问德州的“街头拍客”携款消失,想了解该店是否在总部注销后。工作人员的态度有些不耐烦,并称“找我们没用,维权要去当地相关部门,我们只是总部,不是管理者和负责人。”随后,对方挂断了电话。
律师说法>>超两千元即构成诈骗,可起诉维权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众成仁和(德州)律师事务所李建勇律师。李建勇表示,店家可能涉嫌诈骗。若店家因经营不善而闭店,并主动将拖欠款项退还消费者,则只需付民事责任;若店家携款潜逃,且骗取金额达2000元,即构成诈骗,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可持交费收据进行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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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