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意味着会计从业资格证将正式告别历史舞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那么这对于广大会计从业人员来说到底是喜是忧呢?
闻倩是一名90后女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大学时期考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这块“敲门砖”并没能让她在求职中敲开所有企业的“大门”。闻倩说,用人单位更注重员工对税务筹划、做账以及成本核算这方面的内容,这些东西是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看不到的。
业内人士分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其实是意味着对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会计系主任教授李辉说,对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功要求更高;取消证书以后,国家加大了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体系的改革,形成初级、中级、高级相对规范的评价体系。
此外,有网友表示,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市面一些培训机构可要大受损失了。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资格证取消后,一些培训机构其实也能实现共赢。
某会计培训机构教学老师说,有些机构更注重实际操作能力,取消资格证书考试之后,可能会有更多人来报名参加实际操作的培训。
11月5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证正式取消了,彻底告别历史!有打算考这个证的小伙伴,尤其是各位大学生,你们可以不用再考了!
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需要
以后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
11月4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取消的主要原因,据介绍是考虑到目前涉及会计执业能力评价的考试较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其他会计类考试证明执业能力,还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来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做假账等行为将终身禁业
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而现行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现行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拿到最后一批绝版证书的小伙伴们怎么说。
@自由的索尔:我靠!我这十几年会计证年检继续教育的钱都白交了呗?居然给作废了!从此以后又少了一个吹牛逼的理由了!
@Messlia:会计证刚考过心里美滋滋~证还没到手就宣布可能取消…拿到最后一批绝版证书… 考了三次终于过了…还没毕业呢,证就没用了… 把考试费还我啊!!!三九二百七呢好多小鸡腿呢。
@hshuangyyy:本以为自己推开了会计的大门,迈出了第一步考取了从业资格证。哪晓得我刚进来,人家就把门拆了。
@小颖会一直陪伴Ray呀:哇!我去年才考出的证啊!我都还没工作呢 这证就给真取消了 特么我还为了这个绝版证书花了15块钱弄继教...
@绮绮l:唯一一个能拿得出去的证都取消啦!!!
@好币:少壮不努力,长大做会计。
@LiLiLiLiLiLiLiLisa:会计从业之所以被取消了,是因为核算要被人工智能代替了,所以不需要那么多人了
@哈喽欢月姐姐:难过死了,大学就考的证里就这个证觉得有点用。现在我能怎么办?
看了这么多小伙伴吐槽,又要有小伙伴们问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虽然已经取消了,但是继续教育会不会停止呢?
现在可以很严肃的告诉大家答案:不会停止继续教育。而且2018年还将更加严格:
1、今后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新规: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的对象有了重大的改变,其中第一条明确了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证的小伙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第二点和第三点明确说明,不管是否持有会计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可见新规更接地气、更全面。
2、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制,从24分上升到90学分。
新规:第十六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新政明确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需要,以后继续教育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新规新增内容: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这是新规增加的内容,相当于把继续教育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以后会计升职加薪、考取会计职称证都必须要参加继续教育,单位招聘条件中也会加上一条“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的字样,“继续教育”俨然成为从事会计工作的新“门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