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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更新时间: 2021-11-30 10:22 作者: 曲调 点击次数: 
 川江农夫小地火锅

所属行业: 火锅

品牌源地: 江苏省

公司名称: 

  [公告]凯迪电力: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众

  众众联

  联联资

  资资产

  产产评

  评评估

  估估有

  有有限

  限限公

  公公司

  司司

  ZHONG

  LIAN

  ASSETS APPRAISAL CO.,LTD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

  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鄂众联评报字[2010]第092号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目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1

  第二部分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4

  第三部分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8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股权收购方和其他报告使用者概况 ......... 9

  二、评估目的 .................................................. 11

  三、评估对象及范围 ............................................ 11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3

  五、评估基准日 ................................................ 13

  六、评估依据 .................................................. 14

  七、评估方法 .................................................. 1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8

  九、评估假设 .................................................. 20

  十、评估结论 .................................................. 20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1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2

  十三、评估报告日 .............................................. 23

  第四部分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略) .................错误!未定义书签。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声明

  第一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声明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

  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鄂众联评报字[2010]第 092号

  声明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的委托,我们对贵公司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股权,对所涉及的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进

  行了认真的清查核实和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资产评估

  准则-评估报告》,现声明如下: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

  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签章确认;提供必

  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与委托方和相

  关当事方也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勘查;我们已

  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及其证明

  资料系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评估报告不应当被认为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

  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5、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声明

  件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按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时,应充分考虑本报

  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

  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7、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

  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

  8、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9、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本评估报告载明的其他评估报告

  使用者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得用

  于其他目的和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

  估机构无关。

  10、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

  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

  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本评估报告书含有若干附件,所有附件均为本报告书的正式组成部分,

  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张曙明

  胡传清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摘要

  第二部分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摘要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

  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鄂众联评报字[2010]第 092号

  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欲了解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

  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谷城县凯

  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对委托评

  估的资产在 2010年 06月 30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依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资产评估基本准

  则,以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基础,评估执业过程中坚持勤勉尽责的工作

  原则和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强调评估程序的科学性、取价标准的公正性、

  资产状态确认的现实性;依据确定的价值类型,公正、客观、科学地对评估对象在评

  估基准日之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本次资产评估目的为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对所涉及的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后资产

  负债表所列示资产及相关负债在 2010年 06月 30日这一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

  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

  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及相关负债(流动负债)。具体范围为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审计后“各

  类资产及负债评估申报明细表”上所列内容。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次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类型。即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

  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依据评估特定目的和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以及评估对象资产特征,本次评估主

  要采用资产基础法。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会计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

  了验证审核;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关系进行了确认;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实地勘

  察、核对;对重要设备进行了技术鉴定;对公开市场的价格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

  对比、分析,按照评估工作的规范要求,我们已经完成了资产评估必要实施的工作程

  序。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对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经审

  计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在 2010年 06月 30日这一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

  价值反映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评估结论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200.01 200.01 --

  非流动资产 2 28.60 28.95 0.35 1.2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

  固定资产 4 15.72 16.06 0.34 2.16

  在建工程 5 12.89 12.89 --

  无形资产 6 ----

  商誉 7 ----

  长期待摊费用 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9 ----

  资产总计 10 228.62 228.96 0.34 0.15

  流动负债 11 28.62 28.62 --

  非流动负债 12 ----

  负债总计 13 28.62 28.62 --

  净 资产 14 200.00 200.34 0.34 0.17

  由上表表明,被评估单位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在2010年06月30日的评

  估结果为:总资产评估值228.96万元,评估增值0.34万元,增值率0.15%;总负债评

  估值28.62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评估值200.34万元,评估增值0.34万元,增值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摘要

  率0.17%。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100%,则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价值

  为 200.34万元。该股权价值没有考虑可能存在的控股权溢价或少数股权折价对拟交

  易标的价格的影响。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本报告所披露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

  响。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本评估报告载明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

  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和用

  途。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

  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2010年 06月 30日至 2011年

  06月29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胡家望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张曙明

  胡传清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报告附件

  第三部分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报告附件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

  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鄂众联评报字[2010]第 092号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

  有关政策、法规和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有关规定,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

  司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谷城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在2010年0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股权收购方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

  者概况

  (一)委托方概况

  名称: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 号凯迪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义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对环保及绿色能源项目的开发和管理,管理及咨询服务。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年 12月 31日,是一家致力于发展

  环保与绿色能源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为迎接新世纪经济全球一体化和中国加

  入 WTO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挑战,公司在资本纽带和事业战略联盟的双重引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报告附件

  力下搭建起“产品链、资金链、价值链”,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

  司致力于用高新技术对资源的开发、分级使用及循环使用,用新技术不断提升

  资源的价值,使资源进入一种良性循环,从而达到循环经济的目的。公司的事

  业发展领域包括:垃圾发电、风能、生物质能(秸秆发电)和小水电等可再生

  能源;生物质的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及工业废水处理;工业粉尘治

  理;工业废气治理。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名称: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谷城县城关镇城垣路(县林业局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程坚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的开发与管理。

  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年 10月 14日,由武汉凯

  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万元,由武汉凯迪控股

  投资有限公司全额认缴出资。

  委托方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为被评估单位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评估基准日,持有其100%的股权比例。

  (三)股权收购方概况

  法定中文名称: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UHAN KAIDI ELECTRIC POWER CO., LTD.

  公司 A股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证券代码:000939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 号凯迪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义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 58,956.80万元整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新能源、化工、环保、水处理、仪器仪表、热工、机电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报告附件

  一体化、计算机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的安装修理;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及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组织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承包境外环境工程

  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

  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3年 3月 26日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42010000008169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86

  号文核准,公司于1999 年7 月22 日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该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1999]85 号

  文审查同意,于1999 年9 月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四)其他报告使用者概况

  根据本次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委托方确定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者为委托方主管部门、股权收购方及其相关监管机构。

  二、评估目的

  本项目资产评估目的为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

  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对所涉及的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所列示资产及相关负债在2010年06月30日这一基准日

  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根据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及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决

  议,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加快对生物质电厂的投资步伐,拟收购公司

  控股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十一个子公司(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

  的100%股权,本报告中被评估单位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属收购的

  十一个子公司之一。

  三、评估对象及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报告附件

  价值。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为:

  名称: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谷城县城关镇城垣路(县林业局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程坚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的开发与管理。

  谷城凯迪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厂址位于谷城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利用当地丰

  富的农林秸秆等“绿色能源”作为燃料发电,利用燃烧产生的灰渣进行综合利

  用,生产农业肥料,形成生物质-电-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属国家发改委令

  第40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中鼓励项目,并符合《国务

  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 号)的要求。

  该发电项目利用生物质作为清洁能源,可大大减少当地对农业废料处理产

  生的环境污染。稻壳、秸秆等生物质燃料含硫均少于0.1%,采用生物质燃烧发

  电减少了燃煤电厂带来的二氧化硫对大气的污染,同时减少了粉煤灰、粉尘的

  排放。电厂工业污水进行综合处理后循环使用,尽量达到零排放。该项目符合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的要求。电厂规划容量为 1×30MW,一次规划建设,机组以稻壳和农林秸秆等

  为燃料,电厂作为生物质能发电厂。目前属筹建期间。

  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会计政策:

  采用公历制,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 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记账本位

  币为人民币,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一般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

  属性。

  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及评估基准日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9年 12月 31日 2010年 06月 30日

  一、资产总额 4,014,050.90 2,286,153.86

  二、负债总额 2,014,050.90 286,153.86

  三、净资产 2,000,000.00 2,000,000.00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报告附件

  四、营业收入 --

  五、净利润 --

  以上 2009年度会计报表由公司提供,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0年 06月 30日会计报表由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出具

  众环审字[2010]878号《审计报告》。

  (二)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价值。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为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

  06月 30日的资产负债表所列示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为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经审计后的2010年06月30日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资产及相

  关负债,包括:资产总计 2,286,153.86元,其中:流动资产2,000,120.00元、

  非流动资产 286,033.86元;流动负债 286,153.86元。

  以上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及负债,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审计后“各类

  资产及负债评估申报明细表”为准。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各项资产及负债与委托评估(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书)

  中确定的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资产评估中的价值类型是指人们按照某种标准对资产评估结果及其表现形

  式的价值属性的抽象和归类。

  本次评估,充分考虑了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以及国

  家关于评估方面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类型。即

  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

  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选定的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10年 06月 30日。

  评估基准日是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与资产评

  估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格的确定、评估参数

  的选取等均以此日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报告附件

  本次资产评估所采用的价格水平(资料)均系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的有效

  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10月 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证券法》;

  3、国务院 1991年第 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378号令,2003);

  5、《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号令,2003

  年12月 31日);

  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2号(2005年8月25日);

  7、《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

  [2006]274号);

  8、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

  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9、《企业会计准则》(2006)。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4]134

  号);

  9、《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财综[2003]56号);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迪控股”拟转让其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报告附件

  10、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1、中评协[2008]218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报告指南>的通知》。

  (三)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

  (四)权属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车辆行驶证及相关权属证明;

  3、重大机器设备的购置发票;

  4、其他权属证明资料。

  (五)取价依据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2、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物价指数;

  3、《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全国汽车报价及评估》、《电脑报》等价格

  资料;网上询价;

  4、有关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的价格资料,市场调查价格;

  5、全国汽车报价及评估;

  6、全国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报价;

  7、国务院 2000年第 29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8、国经贸经字[1997]456号文“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局联合发布的《汽车报

  废标准》”、国经贸经[1998]407号文《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9、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文《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1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各项贷款利率的通知;

  1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1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13、企业机器设备使用及管理部门提供的《重大设备鉴定表》,设备运行

  记录及检修记录、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管理制度等有关资料;

  1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文字资料、证件、图纸及相关资料;

  15、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法律凭证资料;

  16、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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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我国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采

  取的评估技术思路有市场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具体的评估方法,应根据

  评估目的并结合待估企业的价值类型、评估对象的具体性质,可搜集数据和信

  息资料的制约等因素,综合考虑,适当选取。

  因缺乏可比较的交易案例,故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被评估单位尚在筹办期,

  尚未产生经营效益,未来盈利缺乏预测基础,故目前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评估其

  企业价值。而资产基础法之评估结果较好地反映了现存资产持续使用的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

  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

  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对资产而言,即是用现时

  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

  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得到

  的差额为被评估资产评估值的一种方法。成本法也可以首先估算被评估资产与

  其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求出成新率,然后用全部成本与成新率相乘,得

  到的乘积作为评估值。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价值-实体性陈旧贬值-经济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

  或,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根据委估资产市场资料和相关参数的收集条件,本报告选用评估值=重置价

  值×成新率的评估计算方法进行评估计算。

  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简述如下:

  1、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在流动资产的评估中,对货币性质的流动资产(货币资金),以审核调整后

  的账面值为其评估值。对债权类资产进行认真的清查核实,在此基础上,根据其账

  龄、性质、债务人状况等综合分析判断回收的可能性,相应确定评估值。

  2、关于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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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国产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以询市价为主,询价的主要来源:一是机械部出

  版的《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期刊),经过分析核实的《中国机电产品报价

  手册》等价格资料;二是向生产厂家和经销单位进行的同类设备的询价;三是

  网上查价。

  电子设备主要根据网上寻价,同时根据电子设备的市场动态、下浮情况分

  析、计算得来。对于已停产、市场上无相同新商品出售的设备,采用二手市场

  价评估。

  运输费率的确定:充分考虑生产厂家的运输距离、交通条件、设备重量和

  价值,确定一个适当的比例;对能享受送货优惠的,不考虑运输费。

  安装费率的确定:根据设备的精度要求、安装的难易程度,确定一个适当

  的比例;不需安装设备不考虑安装费。

  对价值较高的设备,根据其合理的安装调试周期(月份),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贷款利息率,计入资金成本。

  运用公式:

  重置全价=现行市场参考单价×(1+运安调试费率)+资金成本

  车辆重置全价:根据现行市场成交价格,加上购置附加税和牌照等费用计

  算得出。

  (2)确定成新率

  依据国家有关技术经济、财税政策,通过查阅设备的技术资料、现场考察,

  从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利用率、维护保养等方面综合考虑其损耗。

  机器设备

  依据国家有关技术经济、财税政策,通过查阅机器设备的技术档案、现场

  考察,从机器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负荷率和利用率、工作环境、维护保养等

  方面综合考虑其损耗,从而确定尚可使用年限,计算提出年限法的成新率,年

  限法的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运输车辆

  依据国经贸经[1997] 456号文《汽车报废标准》和国经贸资源[200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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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文《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寿命年限、行驶里程测

  算出成新率,取其低者确定理论成新率,综合现场勘察的实际车况确定。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技术鉴定成新率×60%

  技术鉴定成新率通过打分法获得。

  3、关于在建工程的评估

  在了解工程项目状况的基础上,对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所包含的内容进行调

  查了解,对价值构成中的前期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由于在评估基准日尚未

  完工,在账面值审核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被评估单位对此项资产已投入的资

  金(即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4、关于负债的评估

  负债的评估采用审核、验证、核实方法,对相关债务进行清查核实,以评

  估目的实现后被评估单位需要承担的数额确定相关负债的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法律规定、资产评估准则和操作规范要求以及会计

  核算的一般原则,按照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书所约定的事项,我公司已实施了对

  委托评估的资产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审核验证,进行了必要的

  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相应的其他资产评估程序。本次资产评估大

  体分为四个步骤:

  (一)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2010年 6月 28日)

  ⑴我公司于 2010年 06月 28日接受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正

  式受理了该项资产评估业务。在接受评估后,由项目负责人先行了解被评估单

  位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构成、公司产权界定、经营状况、

  评估范围、评估目的等有关情况,与委托方共同商定评估基准日。

  ⑵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书”,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⑶在专业人员具体指导下,按照评估规范要求,由被评估单位作好评估前

  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资产清查、取证;并对资产评估配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认真填写“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主要资产调查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

  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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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⑷依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资产构成和工作量等有关情况,制定评估工

  作实施方案,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现场工作小组。本项目评估人员组

  成两个专业评估小组进行现场评估工作,即设备组、财务组及综合组,并配备

  了相应的专业评估人员。

  ⑸进行市场调查,收集和整理有关市场价格信息。

  (二)现场清查阶段(2010年 06月 29日—2010年 07月 06日)

  在被评估单位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其提供的资产和负债申报

  明细资料,针对实物资产、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采用不同的核查方式进行查

  证,具体方法是:

  对货币资金,评估人员采取盘点、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和调节表以及

  发询证函等方式确定真实性。

  对货币性项目的债权和债务,评估人员是在审查财务账目等会计资料的基

  础上,主要采取发询证函等方式确定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

  对机器设备,评估人员按照企业提供的评估申报明细表,逐一进行清查核

  对,并通过查阅设备的运行记录、大修记录,了解设备的完好状况,对价格高

  的关键设备,请专业人员配合作好技术鉴定;对存在的盘盈、盘亏设备进行详

  细记录。由企业对上述情况进行确认,并对账面值进行调整,对需检测、验证

  的,建议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对被评估单位历史经营状况进行了解,收集企业历史财务数据,同被评估

  单位管理层及主管人员就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行业发展前景进行讨论,

  将获得的信息与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比较。

  (三)评定估算及综合处理阶段(2010年 07月 07日—2010年 07月 08

  日)

  评估人员针对不同资产类型,依据评估现场勘察、检测与鉴定情况,选择

  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评定估算委托评估资产评估值。

  (四)评估结论的分析和评估报告的撰写阶段(2010年07月09日—2010年07月

  13日)

  根据各专业小组对所有资产和负债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整理、汇总、分

  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并向委托方提交。

  在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充分商讨和必要修改后,评估结论及相关资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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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说明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即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复核,复核后提交

  给评估报告复核人复核,评估报告复核人复核后再提交给公司法定代表人复核。

  全部复核意见反馈回项目组,经充分讨论确定后,由项目组作进一步修改。最

  后由项目组完成报告并装订成册,向委托方提供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采用下列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资源利用、能源、环保等法律、

  法规、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行业不会发生大的政策性变化。

  2、被评估单位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持续经营。

  4、本次评估未考虑通货膨胀、币值变化的影响。

  5、被评估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贯性,无重要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工程资料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

  6、被评估单位有关或有事项、诉讼事项、期后事项等重大事项披露充分,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7、本次评估不考虑与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系的其他抵押、质押、

  担保、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等事项基准日后可能发生的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8、本次评估不考虑评估范围以外的法律问题,也不考虑评估基准日后的资

  产市场变化情况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9、无其他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十、评估结论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本着独立、

  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序, 采用资产基

  础法评估后,对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

  产及相关负债在 2010年 06月 30日这一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反映如下(金

  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评估结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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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200.01 200.01 --

  非流动资产 2 28.60 28.95 0.35 1.2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

  固定资产 4 15.72 16.06 0.34 2.16

  在建工程 5 12.89 12.89 --

  无形资产 6 ----

  商誉 7 ----

  长期待摊费用 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9 ----

  资产总计 10 228.62 228.96 0.34 0.15

  流动负债 11 28.62 28.62 --

  非流动负债 12 ----

  负债总计 13 28.62 28.62 --

  净 资产 14 200.00 200.34 0.34 0.17

  由上表表明,被评估单位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在2010年06月30

  日的评估结果为:总资产评估值228.96万元,评估增值0.34万元,增值率0.15%;

  总负债评估值28.62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评估值200.34万元,评估增值

  0.34万元,增值率0.17%。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比

  例为100%,则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股权价值为200.34万元。该股权价值没有考虑可能存在的控股权溢价或少数

  股权折价对拟交易标的价格的影响。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本报告所披露的特

  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是本次评估

  的重要依据。

  2、本次评估未考虑被评估单位商誉等无形资产对评估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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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

  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次评估结论时,应考虑可能存在的控股权溢价或少数股权

  折价对拟交易标的价格的影响。

  4、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范围以外的法律问题,未考虑特殊的交易可能追加

  的付出,也未考虑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市场变化情况,包括可能发生抵押、质

  押、担保、拍卖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本次评估结论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

  值进行相应调整;在本次评估结论有效期内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

  评估价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6、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在设定所评估的资产现有用途不变、持续经

  营条件下确定的市场价值,本评估结论是对 2010年 06月 30日这一基准日被评

  资产价值的客观反映。

  7、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特定

  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

  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

  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8、本次评估是基于评估假设成立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如评估假设发生变

  化或不再适用,将对评估结论产生重要影响或导致评估结论无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按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时,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本评估报告载明的其他评估报告

  使用者为本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目的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得用

  于其他目的和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

  估机构无关。

  2、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

  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2010年 06月 30

  日至 2011年 06月 29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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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使用者按本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目的使用时,应关注上述报告使用限

  制事项。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本评估报告日为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本评估报告书经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注册资产评估

  师签字并加盖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胡家望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张曙明

  胡传清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财网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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