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轮胎炼油办理手续简介(废旧轮胎加工环保手续)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盐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废旧轮胎回收用于炼油的案件。
轮胎世界网获悉,被告人刘、王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7年12月,被告人刘、王共同出资85万元新建废旧轮胎精炼车间。
他们计划使用蒸馏炉在高温下蒸馏溶解轮胎,产生的油气将被冷却,然后流入车间油箱进行炼油。
然而,他们决定不经过任何法律手续就开始工作。
2018年3月1日,这个小车间的炼油设备正式开始运行。
在炼油过程中,他们将炼油产生的7.5吨以上的废渣堆放在车间内未经保护处理的裸露地面上。
据盐山县环保局介绍,这批废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的危险废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王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
考虑到二人系初犯、偶犯,在法庭上认罪态度良好,未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当地法院决定依法从宽处罚,作出上述判决。